6月12日下午,我院党总支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六次集中学习研讨。党总支书记唐正康主持并讲话,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议。
唐正康带领大家原原本本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第二编分则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三编附则,并解读《条例》第十一章内容,剖析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关于违反生活纪律的典型案例。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内容结合实际展开交流研讨。唐正康指出,生活纪律是对党员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也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之余、单位之外也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不同于其他纪律规定,生活纪律既要求党员干部本人严格遵守、坚决做到,还要求党员干部对其亲属特别是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管束,并且承担相应纪律责任。
唐正康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严守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生活纪律的内在要求,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防微杜渐,严以修身、严以律已,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