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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1来源:原创点击:3920次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国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及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具备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经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具备教育部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用人单位或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已在临沂市辖区内参加工作的和其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形不列为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4名,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可填报《临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研究生(博士、硕士)以及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ysfnetyyrsk@163.com。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5日。

(二)确定人选 

根据报名人员信息对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初步考核范围人员。

(三)初步考核

进入初步考核范围人员须提交研究生(博士、硕士)以及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临床专业的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对进入初步考核范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组织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试工范围人员。

(五)试工

进入试工范围人员按岗位专业要求在相关科室内进行1个月的试工,试工期满后进行考核,经医院综合研究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六)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七)签订聘用合同

与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本次招聘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执行。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以及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39-8313931,0539-8125509。


附件:

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


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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